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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改革方案
法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改革方案   根据我校、我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目标,结合法学学科的实际需求,为强化法学院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院拟对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环节进行改革。 一、改革内容 将学生毕业论文撰写模式改为模拟演练模式。分为模拟审判、模拟检察、模拟律师三种类型。由审判方向、检察方向、律师方向学生同时参与,扮演相应角色。根据演练效果评定成绩。 二、具体做法 (一)学生组成 每批次参加
发表时间:2019年12月13日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及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规范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法学一级学科在编在岗教师7—11人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成员若干名,秘书1名,每届任期3
发表时间:2019年12月13日

本科学生理论指导教师指导若干规定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院字〔2014〕5号   本科学生理论指导教师指导若干规定   为加强对本科学生的管理,深化本科培养模式的改革,推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规定。 一、我院从2014级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开始试行导师制。 二、导师资格。凡我院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均具有指导资格。 学生因指导教师未尽指导职责提出更换而查实的,学院重新安排指导教师。 因教师未尽指导职责而出现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校纪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14日

法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
  校字〔2015〕147号     关于印发《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 《贵州民族大学自主审核增设二级学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中心)、校属各单位: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贵州民族大学自主审核增设二级学科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1.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 2. 贵州民族大学自主审核增设二级学科
发表时间:2019年12月13日

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若干规定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院研教字〔2014〕7号   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若干规定   为保证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掌握研究生在校学习情况,指导研究生后续学习,规范我院研究生的考核,特规定如下: 第一条 考核对象 凡在我院攻读硕士学位(含学术型、专业型)的研究生均须参与考核。 第二条  考核时间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第三学期期末。 第三条  考核领导机构 我院设置考核领导机构为贵州民族大学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14日

学院教师请假制度
1、法学院教师因出差,外出开会、调研、讲学、参加培训等教学科研活动处理私人事务,以及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学校、学院的会议和集体活动等,要请假并获批准。 2、教师请假时需要说明请假理由,去往地点,请假期限等。 3、教师请假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期,应当及时请示,并需获得批准。 4、教师返回后,应当及时销假。 5、因公请假,教师返回后,应当报告在外活动情况。 6、院长负责请假工作,院长可以委托
发表时间:2016年06月01日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质...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文件 法学院字(2013)第3号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稳步提高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在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方案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全院教师和学生代表的意见,集思广益,制定本规定。请全体教师严格执行。 一、课程科目设置和安排 本科生各年级课程科目的设置,严格按照本院教学计划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14日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与答...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与答辩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设计水平,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论文成绩,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与答辩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毕业论文的设计应当在法学院、各系部及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1.毕业论文选题 毕业论文选题时间:在司法实习完毕后(四年级上半期)及时进行。 毕业论文选题范围:原则上在法学院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14日

实验班年度考核若干规定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院教字〔2014〕8号   实验班年度考核若干规定   为保证我院实验班学生培养质量,掌握学生在校学习情况,指导学生后续学习,规范我院实验班的考核,特规定如下: 第一条 凡在我院实验班学习的同学均须参与考核。 第二条  考核时间是第三学期期末。 第三条  我院设置考核领导机构: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实验班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年度考核中的重要事项。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14日

法学院年度考核若干规定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院行字〔2017〕第2号   年度考核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法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公平、公正,经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年度考核作出如下规定: 第二条  年度考核是指:法学院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每年度开展的对本院教职工本年度工作情况的全面考察、核实和评定。 第三条  年度考核由法学院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小组由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系
发表时间:2019年12月13日

法学院课程主讲教师授课质量考评办法
第一条 课堂教学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主渠道,为进一步提高法学院的课堂教学质量,促进课程主讲教师队伍合理配置与科学流动,根据《贵州民族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准则》、《贵州民族大学关于研究生任课教师及研究生课程教学的若干规定》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对承担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的授课质量进行考核与评价,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主讲教师授课质量评价指标
发表时间:2016年06月01日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计分补充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奖学金评定的客观、公正,保证评 定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院研究生积极开展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工作,根据《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院研究生参与奖学金、助学金评定,适用
发表时间:2019年12月13日

本科学生实践指导教师指导若干规定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院字〔2014〕6号   本科学生实践指导教师指导若干规定   为加强对本科学生的管理,深化本科培养模式的改革,推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对本科学生实践导师指导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职责 (一)政治素质指导职责 培养学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纲领,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培养学生较敏锐的政治洞察力、较强的政治判断力;培养学生为我国法治国家建设服务。 (二
发表时间:2019年12月13日

陈小平
陈小平 女,汉族,1963年生,广东省汕头人,法学硕士。贵州民族大学法学教授,民族区域法治建设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生导师。 1988年7月,获西南政法学院民法学硕士学位。 1988年8月―至今,贵州民族大学工作。 社会兼职: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贵州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11日

张帆
张帆,男,1972年12月生,四川通江县人,法学博士、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管理法治建设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法理学方向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理学、地方法治建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等研究。现担任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教学:本人主要承担法学院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三个层次的教学工作,主要承担《法学导论》、《法理学》、《法学方法论》、《法律职业道德》、《法律逻辑》、《西方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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