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前身为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创设于1986年,同年开始招收本科学生,2004年更名为法学院。学院现有在册在编教职工68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36人(含校聘),博士39人、在读博士生6人、博士后4人,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35人;具有国外著名法学院研修经历的教师6人;贵州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4人。贵州民族大学法学学科2002年获得贵州省重点学科、2011年获贵州省特色重点学科,2005年法学专业被评为贵州省示范性本科专业,2011年获教育部第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招收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6年获得刑法学、经济法学二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2009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 2012年获得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项目─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管理(法治建设方向)博士项目授予权。2017年,我院法学学科获批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法学专业获批贵州省区域双一流建设专业。2022年南京大学全国最好软科学排名,我院法学学科排名全国101名;第五轮学科评估为C档次。
法学院以“立足贵州、面向西南、辐射全国,建成国内民族院校一流法学院”为发展目标,以“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培养法治建设人才”为培养目标。坚持以提升教学质量为一个中心,坚持以品格塑造与知识传授为二个重点,坚持理论学习与能力培养、课堂学习与课外实践、现时教育与未来发展三个并重,分审判、检察、律师、企事业法律事务四个方向培养学生。近年来,为加强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养成,法学院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开设了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卓越法官班、卓越律师班,探索案例式、问题式、诊所式教学,取得明显成效。
法学院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分配到各行各业,30多年来,法学院已为社会输送5000多名学生,大部分学生已成为单位骨干,不少学生已成为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涌现出了全国十佳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干部”、全国模范法官、全国道德模范、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级英模、公安部二级英模等杰出校友。法学院围绕打造3张“民”牌(民族法治、民政法治、农业农村农民法治),努力建设成为贵州法治建设人才培养重要基地、科学研究前沿高地、决策咨询重要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