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贵州民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及贵州省教育会议精神,按照学校第二次党代会“135”工作思路,坚持党建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学科谋篇,注重创新驱动,强化治理保障,推进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学位授权点概况
(一)历史简介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前身为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创设于1986年,同年开始招收本科学生,2004年更名为法学院。
2002年贵州民族大学法学学科获得贵州省重点学科、2005年法学专业被评为贵州省示范性本科专业,2011年获贵州省特色重点学科,同年获教育部第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招收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6年获得刑法学、经济法学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09年获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学位点设在法学院,贵州民族大学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后,成立了贵州民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校长任委员会主任,同时设立了贵州民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同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
2007年拥有省级精品课程《刑法学》1门,同年获得省级民族法治教学实训中心1个,2009年获省级民族法学教学团队1个。本学位授权点教学特色鲜明,注重实践教学。2013年获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审判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2014年获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律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2015年获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检察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截止目前,建有校外教学科研实践基地31个;模拟法庭1个、模拟仲裁庭1个等。该学位授权点依托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站和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在双导师的指导下,推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2009年获得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法制与民族地区发展研究中心1个,同年获民族法治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2019年获得省级地方立法智库1个;2021年获得贵州省司法厅基层立法联系点1个。这些平台的建设为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打下了基础。本学位点奖学金多样,奖励、促学保障措施得力,除了政府的奖助学金以外,还设有“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助学金。
“十四五”期间,我校的法律硕士授权点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及我校实际进行建设。2021年法律硕士在校研究生329人。
(二)培养目标与学位标准
1.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贵州、面向全国,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能够服务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具有一定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强法律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
2.学位标准
本授权点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符合本专业学位特点,有与本单位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一致的学位授予质量标准,执行效果俱佳。
二、年度建设情况
(一)基本条件
1.培养特色
本学位授权点根据学校,结合法学学科特色与优势制定法律硕士培养方案,突出以下三个特色:
(1)凸显人才培养的区域性与民族性。“区域性”即立足贵州、面向西南地区培养法律硕士。“民族性”即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法律硕士。
(2)实施分方向培养。2021年修订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重点采取学生自主选择、个性化培养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地培养,开设了审判方向、律师方向、检察方向,本授权点的法律硕士将全部实行分方向培养。
(3)探索进工作站培养。本学位授权点从研二开始,将法律硕士分配进入审判、律师及检察工作站,由工作站导师指导,传授其司法实践经验、指导其司法实践技巧。
2.师资队伍
本学位授权点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合理考虑学缘结构、职称结构,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学科背景的师资,分类开展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后备人才梯队建设。截止2021年,在编教师63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28人,博士37人,博士后4人,在读博士生4人;硕士生导师48人、博士生导师12人。具有国外著名法学院研修背景的教师6人。另外,聘请校外39位高水平的实务专家担任学位授权点的导师。2021年,法学院继续特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长江学者评委、博士生导师宋才发教授;浙江工商大学二级教授徐祥民教授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两位导师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均有丰硕成果。有助于该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引进博士3人,鼓励教师攻读博士学位4人。校聘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1人,聘任校外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3人。现有省内兼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三位,分别为吴大华教授、徐晓光教授和杨武松教授。其中,吴大华和徐晓光两位教授均为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贵州省核心专家,有着丰富的科研学术成果。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已发展成为队伍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研究生导师梯队。
本学位授权点师资行业化背景强,其中省管专家2人;担任贵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纪监委、省政法委、省行政复议办公室、省高院、省检察院决策、咨询专家26人次;贵州省第一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4人;贵州省高等学校章程审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4人;担任省级以上学术团体理事以上兼职40多人次,人民陪审员11人,86%的教师具备法律职业背景。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贵州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贵州省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挂靠法学院。
3.科学研究
该学位授权点强化科研意识,注重科研管理。2021年修订了科研激励制度,产生一批优秀科研成果。法学院积极扶持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4项,同时我院教师积极服务贵州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服务贵州法治建设,8项决策咨询成果已被省委省政府等相关部门采纳,1名法律硕士研究生提交的研究报告被司法行政部门采纳。该学位授权点继续鼓励师生在SCI、SSCI、EI、MEDLINE、A&HCI、CSCD、CSSCI等收录期刊及国内一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鼓励师生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拓展科研信息渠道,提供学术交流学习机会。
4.教学科研支撑
2021年,该学位授权点注重专任教师从事法律诊所教学、案例编写及案例教学,其中,参与法律诊所教学的教师14人,专任教师继续推行课程案例教学,如杨敏副教授采用《商法教学案例》、杜社会教授采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兰元富副教授采用《环境与资源法教学案例》、胡卫东教授采用《知识产权法教学案例》、程南教授采用《民法、经济法教学案例》、刘伟琦教授采用《刑法案例》等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授课。同时还专门设置了实践教学学时(占该门课程总学时的八分之一),专门用于教师指导学生开展模拟训练、课堂讨论、案例讨论等。2021年,在既有的基础上又聘请了1名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等行业部门的专家担任法学院兼职教师,目前,有兼职导师39人。2021年还邀请省内外高校或实务部门兼职教师7人为法律硕士研究生作讲座或报告。学院充分利用审判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律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检察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加强实践性教学,同时还与贵州警察学院、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现贵阳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联合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
5.奖助体系
依据《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我院积极开展了“三助一辅”工作,鼓励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积极参与该项工作,目的是锻炼自身的综合素质能力。2021年我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法学院担任助管岗位5人,在学校其它相关主要部门担任助管岗位的有19人。所有担任助管岗位的法律硕士研究生都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岗位负责人交办的任务,能履行好岗位职责,且受到学校其它部门岗位负责人的良好评价。
依据《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及《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院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审工作。2021年我院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共评选出法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5人;学业奖学金一等奖34人,二等奖68人,三等奖34人;春季助学金93人;秋季助学金52人。
(二)人才培养
1.招生选拔
(1)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2021年,该学位授权点报考研究生人数192,录取比例为63.2%,录取人数共计121人,其中法律(法学)招生人数56人,法律(非法学)招生人数65人,100%完成招生计划。2021年招生中,服从调剂人数81人,占比为67%。为录取更多优质生源,学院利用网络和纸媒,第一时间发布招生信息、及时更新学院概况;发动教师宣传、学院领导开设专场招生宣传会;招生期间,设置24小时招生专线。多渠道并举,确保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招生文件严格执行、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无考生、家长的申诉或异议。
(2)生源结构及质量
本学位点面向全国招生,学生主要来自山东、河南、重庆、四川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选择余地大,在2021年的招生工作中,服从调剂的人员较多,录取人数和申请调剂的人数的比例年均为1:5。2021年法律硕士生源质量较高,招收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全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A证;法律硕士(法学)录取分数线平均超过国家线18分,法律硕士(非法学)录取分数线平均超过国家线23分(见下图)。
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录取分数线情况
年级 |
本科学位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国家线 |
平均分 |
超过国家线的分数 |
2021级 |
法学 |
349 |
311 |
311 |
329 |
18 |
非法学 |
365 |
311 |
311 |
334 |
23 |
2.思政教育
该专业学位授权点认真落实全面推进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队伍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价值认同”。目前,师资队伍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一方面,师德高尚师风良好,如周相卿教授、宋强教授分别获省级优秀硕士生导师称号;杨军教授等45人次获校级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另一方面,教师队伍思想稳定,扎根民族地区志愿奉献民族高等教育:学科教师95%毕业于省外高校,45%以上为非贵州籍,始终扎根在黔教书育人。
(1)党建方面。授权点注重法律硕士研究生党建工作,2021年成立了法律(法学)为研究生一支部,法律(非法学)为研究生二支部。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方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生活实践,坚持理想信念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学习榜样事迹,发扬榜样精神:组织师生实时收看全国道德模范“感动中国法治人物”、“全国抗击新冠肺炎先进事迹报告会”等直播节目,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创新实践方式,打造品牌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三下乡、“12.4”宪法日系列活动、“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法律援助、社区法律咨询、宪法日宣誓、“学宪法讲宪法”等课外实践活动,厚植学生家国情怀。
(2)课程思政方面。通过推进思政课程改革、创新实践育人的方式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牢抓“德法兼修”人才培养目标,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遴选示范课程:已遴选《法理学》《民族法学》(特色课)《国际法》(选修课)《经济法学》等5门课程为课程思政改革示范课程。完善课程设计,如修订教学大纲,强化课程思政教学目标,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教学全过程。拓展课程思政第二课堂:通过法学沙龙、花溪法治论坛等方式,邀请国内外专家及优秀法律职业人开展讲座,增强学生职业素养和思政素养。
2021年,虽然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学院仍组织35名法律硕士研究生前往黔南州开展“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专项工作。2名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比赛获优秀奖。本学科研究生获“学宪法讲宪法”贵州省二等奖1名、“全国高校爱国诗词大会”贵州省一等奖1名、“全国高校传统文化知识竞答赛”贵州省一等奖1名。
3.课程教学
该专业授权点十分重视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工作与制度建设。学院结合学校出台的管理文件,制定完善研究生管理制度,如《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计分补充办法》等。据统计,涉及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的管理文件有28件,这些文件主要涵盖招生就业、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学位工作、学风建设等全过程。2021年对相关制度或办法进行了修订。同时在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效果良好。
(1)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
法律硕士课程设置体现和反映“高层次”:一是课程名称上,设置为“专题讲座”。法律硕士所有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均设置为专题讲座,以体现和反映法律硕士教学的高层次性。二是在教材选用上,我校选用国内知名学者主编、一流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教材。三是任课教师安排上,我校安排的法律硕士任课教师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其中大多数教师具有博士学位。
同时,法律硕士课程设置体现和反映“实践性”。法律硕士实践性课程设置有11门,占全部专业课程(32门)的34.37%;26学分,占全部专业课程总学分(70学分)的37.14%。涵盖实践必修课程与推荐选修课程。法律硕士课程设置体现职业能力养成要求。我校的课程设置始终围绕法律硕士职业能力的培养与养成作为重要目标。上述体现高层次、实践性的课程设置,均可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尤其是在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中,采取讲座、讨论、案例分析、播放视频资料、模拟训练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职业能力养成开展提示、灌输。如专门开设《司法实务系列讲座》课程,邀请司法实务部门第一线专家为学生传授司法实践经验、讲解司法操作技巧,能较好、较快地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法律硕士课程,除《司法考试指导专题讲座》《司法实务系列讲座》2门推荐选修课程未采用多媒体外,其他22门理论课程(含3门专业基础课程、9门专业必修课程、4门推荐选修课程、6门专业选修课程)实现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率达到91.66%其中12门必修课全部采用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率达到100%。我校教师使用的多媒体课件,均以专题讲座形式呈现。课件中既涵盖理论与实践问题,也有视频案例展示,能够充分体现法律硕士培养的高层次性、实践性和职业能力的养成。课堂教学采用专题式、案例式、讨论式、诊所式教学,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和服务能力。2021年法律硕士研究生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56人(见下表),考取博士2人(见下表)。
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取法律职业资格
序号 |
研究生姓名 |
年级 |
专业 |
考取资格证名称 |
获得资格证年份 |
1 |
王宸祚 |
2019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2 |
吴昊明 |
2019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3 |
赵锦怡 |
2019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4 |
王礼仪 |
2019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5 |
薛小楠 |
2019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6 |
张子涵 |
2019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7 |
李小雨 |
2019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8 |
傅一方 |
2019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9 |
马竞妍 |
2019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10 |
屈疏通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11 |
高菠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12 |
孙倩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13 |
黄韵霖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14 |
林燕琳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15 |
陈晓琳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16 |
刘萌萌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17 |
李晓雷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18 |
任小奇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19 |
潘思倩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20 |
侯洁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21 |
陈丽燕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22 |
邵光禹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23 |
赵聆晗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24 |
任永鑫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25 |
韦星羽 |
2019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26 |
王聪 |
2020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27 |
郎孟晨 |
2020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28 |
王云豆 |
2020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29 |
官柳邑 |
2020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30 |
林彦孜 |
2020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31 |
吴英贤 |
2020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32 |
陈慈娇 |
2020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33 |
何佳芮 |
2020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34 |
夏林 |
2020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35 |
安雪梅 |
2020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36 |
吴戈凡 |
2020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37 |
毛天羽 |
2020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38 |
李聪 |
2020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39 |
万晓红 |
2020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40 |
王雪纯 |
2020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41 |
赵宗 |
2020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42 |
郑欣桐 |
2021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43 |
孟碌建 |
2021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44 |
温小惠 |
2021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45 |
尹凯 |
2021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46 |
程遨 |
2021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47 |
王恩倩 |
2021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48 |
张宇翔 |
2021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A证 |
2021年 |
49 |
李瑛 |
2019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C证 |
2021年 |
50 |
方艺陶 |
2020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C证 |
2021年 |
51 |
陈顺美 |
2020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C证 |
2021年 |
52 |
李文芳 |
2021级 |
法律(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C证 |
2021年 |
53 |
张俊杰 |
2021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C证 |
2021年 |
54 |
曹艳琼 |
2021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C证 |
2021年 |
55 |
吴洁 |
2021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C证 |
2021年 |
56 |
黄天智 |
2021级 |
法律(非法学) |
法律职业资格C证 |
2021年 |
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考上博士情况
序号 |
研究生姓名 |
年级 |
专业 |
导师 姓名 |
被录取为博士的年份 |
攻读博士的学校 |
攻读博士的专业 |
1 |
朱君强 |
2017级 |
法硕 法学 |
陈孝平 |
2021.07 |
西南财经大学 |
刑法学 |
2 |
黄路婷 |
2018级 |
法硕 法学 |
程南 |
2021.07 |
华东政法大学 |
经济法 |
课程织学科负责人和导师为组成
2021年积极开展了硕士研究生(专硕)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结合实务部门如贵州听君律师事务所、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贵定县人民检察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等的需求,共同修订了培养方案,明确学位授予的标准要求。根据培养目标制订科学合理的培养标准,构建符合法律硕士学位特点的课程体系,同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式,加强案例教学,探索不同形式的实践实训教学。
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情况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 类型 |
主讲教师 |
学分 |
授课 语言 |
1 |
法理学专题 |
必修课 |
周相卿 张帆 李小红 姚知兵 |
2 |
中文 |
2 |
宪法学专题 |
必修课 |
孙 韡 |
2 |
中文 |
3 |
中国法制史专题 |
必修课 |
杨 军 |
2 |
中文 |
4 |
经济法学专题 |
必修课 |
潘善斌 |
2 |
中文 |
5 |
商法专题 |
必修课 |
唐 英 程 南 |
2 |
中文 |
6 |
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 |
必修课 |
陈小平 |
4 |
中文 |
7 |
刑法原理与实务 |
必修课 |
陈孝平 刘伟琦 |
4 |
中文 |
8 |
法律职业伦理 |
必修课 |
张 帆 张瑞玺 肖玉坤 杨 震 唐 英 |
2 |
中文 |
9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 |
必修课 |
杜社会 |
3 |
中文 |
10 |
民族法学专题 |
考查课 |
潘志成 |
2 |
中文 |
11 |
知识产权法专题 |
考查课 |
胡卫东 |
2 |
中文 |
12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
考查课 |
杨 岚 |
2 |
中文 |
13 |
环境资源法专题 |
考查课 |
杨武松 刘宏钊 |
2 |
中文 |
14 |
民商法案例研究 |
考查课 |
杨 敏 |
1 |
中英 |
15 |
环境与资源法案例研究 |
考查课 |
兰元富 冯广林 |
1 |
中文 |
16 |
刑事案例研究 |
考查课 |
刘伟琦 |
1 |
中文 |
17 |
司法社会调查 |
必修课 |
郭婧 |
1 |
中文 |
18 |
证据法专题 |
必修课 |
宋 强 |
2 |
中文 |
19 |
法律检索 |
考查课 |
潘善斌 |
2 |
中文 |
20 |
法律写作 |
考查课 |
宋 强 |
2 |
中文 |
21 |
法律谈判 |
考查课 |
杨正万 |
1 |
中文 |
22 |
学位论文写作 |
考查课 |
宋 强 唐 英 兰元富 |
1 |
中文 |
23 |
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 |
考查课 |
刘晓明 胡卫东 |
2 |
中文 |
24 |
专业实习 |
|
|
6 |
6个月 |
25 |
学位论文 |
|
|
8 |
|
说明:
研究生在校期间,在不计算学时、学分的情况下,要聆听学术讲座和参与法学沙龙,每人不少于20次方可申请毕业证。研究生每次聆听讲座或参与法学沙龙时,应携带《法学院学术讲座记录本》,由法学院在讲座结束现场签章后,方为有效。
(2)课程质量机制
2021年授权点建立有效的监督考评机制以持续推进教学质量的提升:(1)建立学院领导——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教学督导四级质量监控体系;(2)以专业引领的核心机构,突出教学质量监控的诊断性、研究性与实效性,切实改善教学现状;(3)加强日常教学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视导师和研究生有关教学情况的日常信息收集工作。质量管理方面,课程教学多级多渠道督导:通过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随机听课、学生座谈、院长信箱、问卷调查等方式掌握教师授课情况,推行集中听课制度,引入竞争授课机制,实现课程教学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监控。对被反映的教师及时提醒、个别约谈直至停课整改。
4.导师指导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出台的博士、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遴选导师,2021年该专业学位授权点校内硕士生导师48人(含博士生导师12人),校外兼职导师39人(见下表)。除学校组织培训导师外,2021年我院还组织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参加培训3次。授权点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岗前培训活动,一方面重视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重视法律硕士专任教师岗前培训。具体做法:一是采取观摩(新上任教师讲课、老教师观摩,老教师讲课、新上任教师观摩)、专题研讨等传统方式;二是实施“青蓝工程”。新上任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指导能力能得到明显提升。
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部门兼职导师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聘书名称 |
所在单位 |
职务 |
1 |
李 兵 |
兼职教师 |
贵州省人民司法厅 |
副厅长 |
2 |
高煜明 |
兼职教师 |
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 |
副主任 |
3 |
张德昌 |
兼职教师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副巡视员 |
4 |
丁 琨 |
兼职教师 |
贵州省工商局 |
副局长 |
5 |
彭 强 |
兼职教师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民庭副庭长 |
6 |
滕学东 |
兼职教师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刑庭副庭长 |
7 |
蒋浩 |
兼职教师 |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院长 |
8 |
何腾远 |
兼职教师 |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
院长 |
9 |
郑泽发 |
兼职教师 |
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检察院 |
检察长 |
10 |
余红梅 |
兼职教师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副院长 |
11 |
王亮海 |
兼职教师 |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
院长 |
12 |
周贵洲 |
兼职教师 |
贵州德大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13 |
饶红焰 |
兼职教师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院长 |
14 |
朱启松 |
兼职教师 |
贵州省贵定县人民检察院 |
检察长 |
15 |
黄兴文 |
兼职教师 |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院长 |
16 |
杨方红 |
兼职教师 |
花溪区信访办 |
副主任 |
17 |
禄劲松 |
兼职教师 |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院长 |
18 |
吴 莎 |
兼职教师 |
花溪区人民法院 |
院长 |
19 |
卜贵荣 |
兼职教师 |
贵阳市仲裁委员会 |
副主任 |
20 |
白 敏 |
兼职教师 |
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1 |
刘振明 |
兼职教师 |
贵州省铜仁市驰名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2 |
王克春 |
兼职教师 |
贵州听君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3 |
王 飞 |
兼职教师 |
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4 |
王 平 |
兼职教师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副院长 |
25 |
杨亚新 |
兼职教师 |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
法官 |
26 |
钟远人 |
兼职教师 |
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7 |
李志刚 |
兼职教师 |
贵州正哲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8 |
邹蓉 |
兼职教师 |
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9 |
张 伟 |
兼职教师 |
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副主任 |
30 |
王华玲 |
兼职教师 |
贵阳花溪区人民法院 |
法官 |
31 |
刘泽清 |
兼职教师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法官 |
32 |
傅 旭 |
兼职教师 |
贵阳花溪区人民法院 |
法官 |
33 |
徐永忠 |
兼职教师 |
圣达伦律师事务所 |
职业律师 |
34 |
张志渊 |
兼职教师 |
贵阳花溪区人民法院 |
法官 |
35 |
贾 明 |
兼职教师 |
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 |
职业律师 |
36 |
王 芳 |
兼职教师 |
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副主任 |
37 |
杨胜权 |
兼职教师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法官 |
38 |
郑世红 |
兼职教师 |
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 |
职业律师 |
39 |
王启志 |
兼职教师 |
贵阳花溪区人民检察院 |
检察官 |
为进一步细化法律硕士指导教师的管理,2021年法学院修订了《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校内外指导教师办法》,对指导教师提出明确要求。针对法律硕士具体培养环节,法学院修订了《法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若干规定》《法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评价表》《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若干规定》《法学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及开题程序》等办法,管理工作有序推进。针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日常学习方法的养成,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效果的监督进行全面把关。
5.学术训练
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参与学术训练及科教融合培养成效,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搭建法律硕士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的平台。2021年学校与省人大、省司法厅、六盘水市人大、松桃县人民法院等建立了教学实践实习基地,在实习基地平台中还设置了学生参与的科研课题,2021年参加教学实习基地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参与导师主持联合课题80人次。同时,法学院还鼓励研究生积极申报校级课题,2021年在校法律硕士研究生主持校级课题83项(见下表),发表一般省级以上公开期刊论文72篇,其中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在CSSCI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其次,积极组织法律硕士研究生参与学术交流。为做好该项工作,法学院专门设置了一门专业必修课“学位论文撰写技巧与学术规范”,该专业课程考试形式为撰写论文一篇,积极鼓励法律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由研究生院牵头举办的研究生学术论坛,组织法律硕士研究生撰写论文并积极参与中国西部法治论坛、泛珠三角洲法治论坛、贵州硕博论坛等。最后,学术训练的制度保障。按照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关于《专业型、学术型研究生学术训练办法》,要求每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主持完成1项校级以上课题,参加学术报告会、参加学术沙龙、参加来自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的前沿讲座等不少于1次;每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需外出参加学术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活动,并提交相关活动的总结材料,经法学院认定后,亦可计入学分。每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作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每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须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折算学分。学术活动后,学生既要进行总结又要填写《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并由指导教师和导师组对其考核,给出评语和成绩,通过者才给予学分。当然,学术训练的每个环节都安排有经费支持等。
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主持课题情况
序号 |
研究生姓名 |
课题 |
课题编号 |
立项类别 |
1 |
温子涵 |
乡村振兴背景下少数民族地域的法治乡村建设研究——以贵州省XX县为例 |
2021MZD001 |
重点 |
2 |
杨博程 |
贵州黔南地区布依族习惯法司法适用案例分析 |
2021MZD002 |
重点 |
3 |
曹硕森 |
贵州黔东南苗族“敬桥”纠纷司法案例收集与理论分析 |
2021MYB001 |
一般 |
4 |
黄妍 |
贵州省少数民族留守儿童受教育权保障研究 |
2021MYB002 |
一般 |
5 |
李琛 |
云南彝族生态习惯法研究——以楚雄州永仁县维的乡各彝族村落为例 |
2021MYB003 |
一般 |
6 |
龙常欣 |
农村商业银行反洗钱的实践与问题研究——以C行某支行为例 |
2021MYB004 |
一般 |
7 |
庭德洪 |
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分标准研究——以“表见代理”型案件为例 |
2021MYB005 |
一般 |
8 |
肖攀 |
易地搬迁下贵州少数民族受教育权法律保护研究 |
2021MYB006 |
一般 |
9 |
刘紫衣 |
贵州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法律保障研究 |
2021MZC001 |
自筹 |
10 |
陈雪 |
贵州少数民族刑事政策司法适用案例收集与分析 |
2021MZC002 |
自筹 |
11 |
刘方婷 |
贵州省少数民族相邻关系习惯法案例研究 |
2021MZC003 |
自筹 |
12 |
林露峰 |
贵州三都水族习惯法司法适用问题调查与研究 |
2021MZC004 |
自筹 |
13 |
邹雨婷 |
乡村振兴视域下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促进乡村生态宜居实证研究——以黔东南州为例 |
2021MZC005 |
自筹 |
14 |
李一炘 |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弱势群体保护问题研究 |
2021JZD001 |
重点 |
15 |
郑世一 |
《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研究——以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为视角 |
2021JZD002 |
重点 |
16 |
郑泽华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研究——以高空扔刀案等三案件为例 |
2021JYB001 |
一般 |
17 |
卓玥 |
取保候审执行监管现状研究 |
2021JYB002 |
一般 |
18 |
沈頔 |
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机制 |
2021JYB003 |
一般 |
19 |
杜童 |
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现状及预防措施研究 |
2021JYB004 |
一般 |
20 |
邓冰冰 |
贵州省慈善立法研究——以慈善组织为视角 |
2021JYB005 |
一般 |
21 |
刘厅 |
零元对价转让股权合同效力研究 |
2021SZD001 |
重点 |
22 |
李义群 |
网络色情直播犯罪的认定研究——以三个案例为视角 |
2021SZD002 |
重点 |
23 |
王 茜 |
W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制度现状研究 |
2021SYB001 |
一般 |
24 |
方璐 |
人工智能发明的可专利性研究 |
2021SYB002 |
一般 |
25 |
张雍 |
疫情防控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以成都确诊女子个人信息泄露等案为视角 |
2021SYB003 |
一般 |
26 |
许阳 |
相邻安装监控隐私权侵权问题探析 ——以刘某与沈某隐私权纠纷等案件为视角 |
2021SYB004 |
一般 |
27 |
谢玲 |
刑事司法人工智能的规制研究 ——以黔南州刑事案件只能辅助办案系统运行现状为例 |
2021SYB005 |
一般 |
28 |
李亚丹 |
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范畴研究——以微信好友关系为例 |
2021SYB006 |
一般 |
29 |
刘敏婕 |
“盗赃物善意取得”相关案例研究 |
2021SZC001 |
自筹 |
30 |
杨波 |
建设施工合同优先受偿权案例研究 |
2021SZC002 |
自筹 |
31 |
谢京凯 |
论我国网络媒体平台在重大公共事件中的次生舆情管制义务 |
2021SZC003 |
自筹 |
32 |
左丽 |
人格权禁令程序保障研究 |
2021SZC004 |
自筹 |
33 |
郑文韬 |
关于认定自甘风险条款的案例研究 |
2021SZC005 |
自筹 |
34 |
颜华楠 |
我国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研究——以姚古悦诉锋易公司、杜子夜网络侵权案等案件为例 |
2021SZC006 |
自筹 |
35 |
吴林倩 |
贵州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研究 |
2021SZC007 |
自筹 |
36 |
王聪 |
自动驾驶的刑事责任问题案例研究 |
2021SZC008 |
自筹 |
37 |
宋琛 |
效率违约理论在民事案件中的司法适用研究 |
2021SZC009 |
自筹 |
38 |
高源 |
我国人工智能法律责任界定研究 |
2021SZC010 |
自筹 |
39 |
程景 |
新媒体时代肖像权案例分析 |
2021SZC011 |
自筹 |
40 |
陆清 |
个人信用权法律问题研究 |
2021SZC012 |
自筹 |
41 |
李双(非法) |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中优化司法审判权行使的案例研究 |
2021SZC013 |
自筹 |
42 |
黄维 |
环境司法审判协作案例研究 |
2021SZC014 |
自筹 |
43 |
柳博文 |
民法典高空抛物致害责任法律问题研究 ——以张某与彭某不明抛掷物损害责任纠纷等案件为视角 |
2021SZC015 |
自筹 |
44 |
李聪 |
网络虚假信息型寻衅滋事罪认定案例研究 ——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为比较 |
2021SZC016 |
自筹 |
45 |
庞立强 |
《对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分析》的案例研究 |
2021SZC017 |
自筹 |
46 |
雷帅利 |
贵州省妇女权益保护研究 |
2021SZC018 |
自筹 |
47 |
朱宁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盈余分配请求权案例研究 |
2021SZC019 |
自筹 |
48 |
任甜甜 |
人脸识别技术运用的法律规制研究--以三个典型案例为例 |
2021SZC020 |
自筹 |
49 |
林毅 |
我国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保护相关案例研究 |
2021SZC021 |
自筹 |
50 |
李双(法法) |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管辖权研究 |
2021SZC022 |
自筹 |
51 |
罗靖靖 |
缔约欺诈及使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例研究 |
2021SZC023 |
自筹 |
52 |
赵锦怡 |
网络互助的法律性质与法律监管规制 |
2021LZD001 |
重点 |
53 |
刘中一 |
电商平台经营者反向行为保全问题研究——以涉“天猫”反向行为保全案为例 |
2021LZD002 |
重点 |
54 |
杨海能 |
民族地方旅游扶贫法律问题研究——以丁真走红事件为视角 |
2021LYB001 |
一般 |
55 |
胡羿睿 |
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案例研究 |
2021LYB002 |
一般 |
56 |
徐曼 |
结构化信托法律性质的相关案例研究 |
2021LYB003 |
一般 |
57 |
蔡炎庭 |
抽奖式巨额有奖销售法律问题研究 |
2021LYB004 |
一般 |
58 |
郭思远 |
境外NGO组织的反垄断法规制——以“新疆棉花遭抵制事件”为例 |
2021LYB005 |
一般 |
59 |
方传铭 |
家族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的案例研究 |
2021LYB006 |
一般 |
60 |
杨梅 |
居住权制度的适用范围研究 |
20202MZD001 |
重点 |
61 |
赵子龙 |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研究——以贵州省黔西南州为调研对象 |
20202MZD002 |
重点 |
62 |
伍希艺 |
贵阳市智慧养老发展的政策法规保障研究 |
20202MYB001 |
一般 |
63 |
蔡丹 |
网络购物中个人信息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
20202MZC001 |
自筹 |
64 |
杨海能 |
民宿广告法律监管问题探究——以花果园社区城市民宿为例 |
20202JZD001 |
重点 |
65 |
陆安辉 |
检察环节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问题研究——以G市为例 |
20202JZD002 |
重点 |
66 |
陈晓琳 |
对毕节市威宁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研究 |
20202JYB001 |
一般 |
67 |
宋蔼真 |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问题实证研究——以G市H区检察院情况为切入点 |
20202JYB002 |
一般 |
68 |
王啸 |
虚假宣传的法律问题探究--以保健品为研究对象 |
20202JYB003 |
一般 |
69 |
孙倩 |
网络主播跳槽行为的法律分析 |
20202SZD001 |
重点 |
70 |
马银 |
论自甘风险在侵权案件中的司法适用研究 |
20202SZD002 |
重点 |
71 |
卢怡帆 |
民事诉讼中测谎结论法律适用案例研究 |
20202SYB001 |
一般 |
72 |
邵光禹 |
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问题研究——以许振纬等假冒注册商标、王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为例 |
20202SYB002 |
一般 |
73 |
吴昊明 |
刑事错案防范中的证据问题案例研究 |
20202SYB003 |
一般 |
74 |
金莹 |
合同僵局下违约方请求解约案例研究 |
20202SYB004 |
一般 |
75 |
李长义 |
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研究——以“云南绿孔雀案”为视角 |
20202SYB005 |
一般 |
76 |
何久英 |
违法诱惑侦查之认定标准研究——以欧洲“戈尔巴诉克罗地亚”等案例为研究视角 |
20202SYB006 |
一般 |
77 |
马竞妍 |
行政执法调查行为的法律规制——以“钓鱼执法”等案例为视角 |
20202SZC001 |
自筹 |
78 |
谷武军 |
我国离婚法律制度对于离婚的审判影响 |
20202SZC002 |
自筹 |
79 |
张韬 |
通信服务公司“营改增”问题研究——以国脉科技为例 |
20202LZD001 |
重点 |
80 |
冯发微 |
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践与问题反思—以Y市X区为例 |
20202LYB001 |
一般 |
81 |
冉金蓉 |
贵州省农产品电商运营中物流法律问题研究 |
20202LYB002 |
一般 |
82 |
陈洪 |
利用网络对妇女儿童实施性犯罪的案例研究 |
20202ZZD001 |
重点 |
83 |
庹艳 |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研究 |
20202ZYB001 |
一般 |
6.实践教学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2021级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我校的实务训练课程具有以下特点:
(1)门数多。法律硕士实践性课程设置有11门,涵盖实践必修课程与推荐选修课程。其中,必修课程有8门,包括:模拟审判训练、模拟仲裁训练、立法训练、法律事务谈判训练、司法文书训练、法律实习、司法社会调查、司法实务系列讲座;推荐选修课程3门,包括:民商事案例研究、刑事案例研究、行政案例研究。
(2)分类较全。实践性课程涵盖了法律硕士实践能力培养的主要方面。既有案例研究、法律文书训练,也有模拟训练、法律实习、司法社会调查。
(3)分类较细。实践必修训练课程中的模拟训练分为模拟审判训练、模拟仲裁训练,文书训练分为司法文书训练、立法训练,实习课程分为法律实习与司法社会调查。推荐选修课程的案例研究分别为民商事案例研究、刑事案例研究、行政法案例研究 。
同时,法律硕士模拟训练活动安排较多,模拟法庭的利用效率较高。在2021级的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中开设了模拟审判训练课程,组织教师编写了模拟实训大纲,由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实训指导。各年级以10人为单位分成若干小组自行编写模拟剧本开展模拟训练,最后由各小组写出总结,由指导教师撰写评语并给出成绩。我校2019级至2021级法律硕士共开展模拟审判10次,平均每个年级5次,人均2次。
实习基地使用方面。学院与区域(行业)部门合作共建实习基地效果良好。我院十分重视实习基地建设,截止2021年,共建设了31个校外科研教学实践实习基地。其中,省内30个,省外1个(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31个基地分为四类:一类是教学实习基地(13个),一类是教学科研实践基地(14个),一类是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3个)。
实践基地制度建设方面。我院十分重视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建设,实践基地制度比较健全(见下表)。除学校制定的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制度外,我院还专门制定了《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实践基地遴选办法》《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实践基地导师聘任与考核办法》《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实践基地建设办法》等制度。
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与实践导师情况
研究生实践基地数量 |
31 |
省外基地数量 |
1 |
省内基地数量 |
31 |
实践基地制度名称 |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实践基地遴选办法》;《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实践基地导师聘任与考核办法》;《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实践基地建设办法》。 |
特色成效或典型案例 |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共建审判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经验获得贵州省学位委员会第二届研究生教学成果三等奖。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共建检察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贵州听君律师事务所共建律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为审判、检察与律师行业输送了50名左右法律实务人才。 |
校外实践导师数量 |
39 |
学校在编导师数量 |
48 |
7.学术交流
法律硕士研究生学术交流方面。2021年,学院邀请国内外知名教授8人来我院讲学。法学院还定期组织“花溪法治论坛”和“法学沙龙”,共邀请省内外实务专家7人次讲学;线上参与国际会议1次、举办国内学术会议6次,组织法律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会并踊跃提问。2021年,继续与美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实行学生互派协议,选拔学生出国学习;为进一步鼓励学生参加学术活动、对外交流、开展科学研究,参照学校关于《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分认定、折算办法(试行)》,专门制定了相关制度,在202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得到体现并严格实施。
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交流“重要专家讲座”情况
序号 |
学位点名称 |
专家 姓名 |
工作单位 |
讲座名称 |
时间 |
地点 |
研究生参与人数 |
1 |
法硕 |
刘晓海 |
同济大学 |
强化商业秘密保护论与实践 |
2021.12.08 |
法学院学术报告厅 |
321 |
2 |
法硕 |
早川智津子 |
日本佐贺大学 |
日本的外国人雇佣 |
2021.10.29 |
第五会议室 |
96 |
3 |
法硕 |
周叶中 |
武汉大学 |
坚持依宪治国,建设法治中国 |
2021.06.05 |
法学院学术报告厅 |
286 |
8.论文质量
该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采用多环节多流程督导制:通过学业中期考核、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二次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100%送教育部硕博论文评审平台盲评(见下表)、答辩后专家再审查等方式,严把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关。对达不到培养要求的学生,实施延期毕业直至劝退处理。
202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外送评审与答辩情况
专硕点名称 |
参加外送评审总人数 |
外送评审总篇数 |
优秀篇数 |
良好篇数 |
中等篇数 |
及格篇数 |
不及格篇数 |
复审篇数 |
答辩总人数 |
线上答辩人数 |
答辩等级获优人数 |
答辩未通过人数 |
法律硕士 |
134 |
405 |
30 |
202 |
126 |
43 |
4 |
3 |
134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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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评审总人数即为参加答辩总人数,均为114人。外送评审总篇数,因每人需送三位外审专家(包括1名实务专家),所以114人计外送评审342篇,其中有12篇因不及格,而又启动送审第三方12篇,故共计外送评审354篇。
根据2021届已毕业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分析,我院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形式多样,实践性突出,实务写作训练多。
2021届已毕业法律硕士的学位论文有三种形式:研究论文占5%;调研报告占25%;案例分析占70%。该年级实践性论文占论文总数的95%,我院法律硕士的论文质量高,2021届法律硕士学位论文校外专家双盲评阅良好以上占80%,论文答辩良好以上占85%。
9.质量保证
2021级法律硕士毕业论文指导推行双导师制、双盲评阅。2021年,正式聘请法律硕士校外导师39人,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聘请法律硕士导师20人,全面实行双导师制。严格实行双盲评阅。根据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我校的硕士学位论文实行双盲评阅,送交教育部平台2名专家、省内1个实务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严格,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六章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细则》对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条件、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答辩程序、答辩结果的处理、答辩异议的救济等作出了严格规定,法律硕士答辩均严格按此进行,准备充分、程序规范。2021年无一例答辩申诉情况。
(1)制度建设方面。我校关于法律硕士教育教学的制度比较健全并已汇编成册。自该学位授权点开始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以来,我校不断修订、增加了部分管理文件。据统计,涉及法律硕士教育教学的管理文件有26个,这些文件涵盖了招生就业、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学位工作、学风建设等全过程。这些文件主要体现为校级层面,法学院也有部分具体培养实施细则。通过这些文件和实施细则,我校确立并规范了法律硕士教育教学管理相关制度,如招生制度、学籍管理制度、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听课制度、法律硕士导师遴选与考核制度、师德师风考评制度、论文预答辩制度、学术不端行为处罚制度等。
(2)教育教学制度的执行方面。2021年,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实施情况良好,在各个环节加强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从未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评或处罚。
10.学风建设
2021年,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我院组织136名法律硕士研究生观看了在北京举办的“2020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直播,我院在校研究生实现全覆盖,把诚信教育、科学精神培养教育和优良学风建设深化到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法学院还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的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进行教育,效果很好。学校还修订了《贵州民族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贵州民族大学学术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贵州民族大学学术规范条例》《研究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处理办法(试行)》文件等。法学院也开展了“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从我做起”大讨论,学院院长亲自作了“学术道德规范--事关法学荣辱”的专题讲座。学院还发起诚信考试倡议书,除此,学院还在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开学典礼、实习动员会以及中期考核、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论文预答辩、论文答辩等环节,对学生的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开展教育。2021年我院法学教师、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学术道德良好,学术活动规范,从未发生违反科学道德、学术规范的行为。
11.管理服务
我院从配齐研究生辅导员队伍、提升素质、落实责任三个途径夯实管理队伍,学位授权点已配备研究生专职辅导员2人和兼职辅导员6人,学院还组织辅导员参加专门培训、考察交流,与此同时,压实导师第一责任、辅导员岗位责任。2021年度,学位授权点还制作了专门的“在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业满意调查问卷”,对培养过程的各个授课环节、导师指导环节、学术训练环节、学位论文考核环节进行调查,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加大常规管理服务。
12.就业发展
据统计,2021年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就业率达80.49%;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就业率达77.78%。就业去向主要是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银行、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等。60%的法律硕士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就业,其中,40%扎根贵州。通过用人单位反馈和毕业生发展质量调查了解,用人单位对学生工作情况反映良好,认可度高。
(三)服务贡献
1.科技进步
该学位授权点鼓励教师参政议政,担任省级咨询专家20多人次,如2021年,担任省委省政府咨询专家2人,贵州省人大常委1人、贵州省人大常委咨询专家5人,所提交9份决策咨询建议得到省、厅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同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报告获得厅级批示。此外,在服务国家生态文明战略方面,我院陈小平教授领衔实践的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机制先行先试经验,被国家层面改革意见吸纳并在全国推广。在围绕贵州经济发展战略以及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地方发展需求方面,师生获得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7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立项1项。
2.经济发展
2021年度,学位授权点师生服务贵州地方经济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积极服务地方立法,投身地方立法“废、改、立”的规范化活动。2021年我院组织专家团队,接受相关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委托,为地方权力运行法治化夯实立法保障。对全省高校章程进行审查,推进高校自治。以俞俊峰副教授为代表的团队和以潘善斌教授为代表的团队,完成了《贵州省老年教育条例》和《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立法起草工作。
(2)提供咨询决策、政策建议,全面参与地方社会经济法治建设。2021年我院潘善斌教授团队完成了贵州省实施固体废物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水行政法律法规的效果评估。关于《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建议、开展我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的建议、修订《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建议、制定《贵州省自然保护地条例》的建议,获省领导批示。俞俊峰副教授团队,关于《贵州省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办法》立法调研和《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建议,获省领导批示。
(3)深度参与司法改革,助推地方司法体制改革建设。2021年我院宋强教授、陈小平教授、杨正万教授作为省政法委案件质量评查专家,长期为重大疑难案件和常规监督提供咨询建议。
(4)精准普法。2021年组织法律硕士研究生到村寨,进行“148法治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2021年受贵州省委依法治省办委托,组成专家宣讲团积极参与推进民法典实施贵州省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普法工作,我院潘善斌、陈小平、程南、杜社会、潘志成等6名教授,分别到安顺市平坝区、普定县、镇宁县、铜仁市沿河县和黔南州惠水县等开展基层普法指导;傅智文、冯广林2名副教授,分别到黔南州龙里县和黔东南州从江县开展基层普法指导。马良全副教授到都匀市贵州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基地开展普法指导。
(5)干警培训。在服务法治干部素质提升方面,2021年本学科依托人才培养的师资和专业优势,承办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的“苗语、侗语、布依语”双语法官培训。我院胡卫东教授、陈孝平教授、杨岚副教授、廖继红副教授、冯广林副教授等5人次应邀作讲座。
3.文化建设
2021年我院持续挖掘整理苗族、侗族、布依族等贵州世居少数民族法文献,围绕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之间的关系及国家法在民族地区实施等情况,出版了一批国内补白性的科研成果,发掘出少数民族习惯法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效实施国家法律及解决民族地区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价值。在教师的带动下,2名法律硕士研究生还申报了2项少数民族地区优秀民族法治文化校级课题,并获得立项。
三、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在师资队伍方面,骨干教师的国际化不足。
2.人才培养方面,培养质量绩效不显著。2021年,教育部、省教育厅抽检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虽然全部合格,但还存在优秀数量不多的问题,论文质量有待提升。
3.人才实务能力培养有待加强。一方面,法律诊所教育较为薄弱。我院的法律诊所教育虽然起步较早,但中途反复。目前虽已恢复,但工作推进较为缓慢。另一方面,实务部门指导教师参与日常教学较少,在课程教学上时间有时无法保证。
4.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力度不足。对法律硕士的培养,应紧紧围绕“高层次、实践性、职业能力养成”而开展,我院在这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分类培养方面还需要加大改革力度。
5.法律硕士研究生双导师制仍需加强。发挥校外实践导师在法律硕士培养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法律硕士的实践能力,争取达到推动学院发展、促进学生就业、满足社会需求的多赢效果。这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校外导师经费投入缺乏,支持机制尚不够健全;二是校外导师全程参与研究生培养程度有待加强,校外导师参与人才培养环节的力度不够。
6.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仍需完善。具体而言,少数课程设置未能与时俱进,未能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融入,课程内容与职业资格考试有效衔接不充分,实践课程安排不够科学等情况。总之,要结合本学科特点,设置《法律实务专题》《司法社会调查》等实践技能课程。同时培养方案中应将实习实践设定为必修环节,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以加大应用型、创新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
(二)改进措施
学位授权点将立足法学专业30多年的办学经验,结合“十四五”规划,在定位长远的学位授权点建设目标下,切实推进以下改进措施:
1.学位授权点需要加大措施,提升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毕业论文质量,力争获得更多的优秀评价。
2.加大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能力培养,大力推进诊所式教学,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3.加大培养改革力度。围绕“高层次、实践性、职业能力养成”为核心,借鉴其他院校分类、分方向培养成功经验,完善实践培养模式,优化实践课程设置,推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4.加强骨干教师国际化建设,学院应给予专项经费支持。设立“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外访问学者资金”,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外访问学者”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