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开展“美国对著作权的刑事保护及对我国的启示”专题讲座。讲座由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陈丹主讲,学院80余名硕士研究生参加讲座。

陈丹博士作专题讲座
讲座中,陈丹博士围绕美国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类型、构成要件和法定刑特征,以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三个方面展开系统讲解。首先围绕相关法条介绍了美国刑法中著作权犯罪的三种类型,即“营利型”“复制发行类”以及“商业盗版型”侵犯著作权犯罪,从一般构成要件、轻罪构成要件与重罪构成要件分析了美国著作权犯罪的成立要件。随后,陈丹博士总结美国著作权保护的三大特点:一是既打击营利目的侵权,也打击无营利目的的大规模复制分享;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复制、发行”行为;三是对商业预发行作品给予特别刑事保护。

专题讲座现场
最后,陈丹博士结合美国经验,并就我国著作权刑事保护提出思考。她指出,为适应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我国可借鉴美国经验,适当调整犯罪目的、犯罪数额及侵权数量等要件,强化著作权保护力度。

学生认真聆听讲座
现场学生围绕著作权犯罪的主观故意认定、非营利侵权的入罪门槛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动。本次讲座内容翔实、逻辑清晰,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美国著作权刑事保护的基本框架与制度特点,为比较法视野下的知识产权研究提供了有益参考。
图文:陶龙慧
一审:刘 凡
二审:刘伟琦
三审:柏云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