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在我校举办主题为“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之际,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举办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新规解析”专题讲座,由胡卫东教授主讲,20余名民商法方向硕士研究生参加。

胡卫东教授作学术讲座
胡卫东教授对最高人民法院新发布的《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法释〔2026〕7号)进行了系统解读,重点阐释了新司法解释在“故意”与“情节严重”认定情形上的细化规定,如“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的内涵;明确了以违法所得、营业利润或销售利润计算赔偿基数的方法,并讲解了惩罚性赔偿倍数的确定原则,强调过罚相当。讲座结合实务案例,深入浅出,帮助同学们全面理解新规的适用路径与诉讼策略。
此次讲座是学院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活动期间,学院围绕“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主题,精心组织多场学术讲座与实务研讨。讲座紧扣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将理论前沿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不仅帮助同学们系统掌握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基数计算及倍数确定等核心规则,更通过案例解析引导大家思考制度背后的价值导向。讲座内容实务性强、信息量大,帮助学生有效提升了对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解与未来从事法律实务的运用能力。
图文:胡卫东
一审:刘 凡
二审:刘伟琦
三审:柏云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