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智文,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浙江浦江人,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为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学、民族法学。负责的民族法学课程入选贵州省级“金课”、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
先后于2006年7月和2015年7月在中央民族大学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7月-2016年10月,在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工作(其中,2009年5月-2010年5月在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街道办事处挂职任街道工委书记助理);2016年11月至今,在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工作(其中2017年5月-2018年5月在清镇市人民法院挂职任副院长;2017年4月-2023年4月贵州省社科院博士后工作站·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工作);2019年11月起,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兼职执业律师。
社会兼职:贵州省法学会资源能源法学会副会长,贵州省法学会宪法学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贵州省法学会大数据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入选贵州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专家库、贵州省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委员会、贵州省首批大学生创新教育导师人才库等。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民族地区资源开发中的少数民族就业权保障研究”、国家民委项目“少数民族就业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机制研究”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项目、国家民委项目等多项纵向项目,参与《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六盘水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条例》等多部地方立法起草工作,参与贵州省检察体制改革第三方评估项目等多项法治评估项目。在《法学杂志》、《贵州民族研究》等核心刊物发表《对中国反垄断法草案>的内容评述和修改建议》、《少数民族就业权法治保护现状及其完善建议》等学术论文10余篇。副主编、参编《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管理自治权研究》、《“法治毕节”的探索与实践》等论著多部。
曾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优秀奖、贵州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贵州民族大学优秀教师、贵州省第四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优秀指导教师、北京高校优秀德育工作者等奖励或荣誉称号。
指导学生荣获全国高校商业经营挑战赛国际贸易竞赛(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赛道)二等奖,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贵州省赛区二等奖,获贵州省模拟政协提案大赛大学组一等奖、二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