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琦,男,1981年10月生,河南太康人,法学博士。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教授,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
2010年6月,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6年6月,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16年12月至2020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从事刑法学方向博士后研究。
兼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盟刑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贵州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贵阳市花溪区公安局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委员。曾挂职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在《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北方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贵州省领导圈示课题、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多项课题。
获省部级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获贵州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论文二等奖各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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