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武松(1978-09),男,教授,法学博士,贵州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管理法治建设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生态环境法、环境司法等研究。现任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院长。
1998年7月——2006年7月,获贵州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2016年7月,获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7月进入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工作;2017年11月至今,在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工作。
获“2023年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金师(教学名师)”“贵州省第二届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人才”“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先锋”“贵州师范大学黄如伦优秀教师奖”“贵州师范大学教学质量奖”等荣誉,2024年2月获国家社科规划办评选为认真负责的鉴定专家。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1项、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课题1项、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3项(重大招标1项、后期资助1项、规划课题1项)、贵州省科技基金课题1项、贵州省省级与地市级地方性立法与评估项目10余项。近年来在《中国科技论坛》《贵州社会科学》《学习与实践》《学术交流》《河北法学》等CSSCI核心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学术论文,出版《环境公害诉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保障机制研究》合著两部,主编全国法学应用型案例教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研习》,副主编《法治毕节探索与实践》。
兼任: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贵州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