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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表(2020年上半年)
法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表(2020年上半年) 时 间 学  习  内  容 学习形式 备 注 3月     传达学习《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法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钉钉APP视频学习   防疫期间 4月     传达学习《学校应对疫情防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师管理工作方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钉钉APP视频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4日

法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法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提高学院广大教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更好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每月1次,具体安排在周五下午。 二、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参加人员为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中学习由学院党委宣传委员主持。 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文件和会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4日

法学院党支部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表
法学院党支部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表   时 间 学  习  内  容 学习形式 备 注 2月     传达学习《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法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钉钉APP视频学习   防疫期间 3月     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钉钉APP视频学习 防疫期间 4月     学习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4日

法学院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
法学院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   一、总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提高广大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觉悟,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领导 支部书记对负责安排、主持、坚持党支部的理论学习,支部宣传委员负责学习材料准备,通知学习时间、地点,做好考勤,做好学习记录及保管、整理学习档案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4日

法学院党委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表
法学院党委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表   时 间 学  习  内  容 学习形式 备 注 2月 传达学习《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钉钉APP视频学习 防疫期间 3月 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钉钉APP视频学习 防疫期间 4月 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省委第七轮巡视相关情况通报、学习校党委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4日

法学院党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法学院党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提高学院党委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着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每月一次,具体安排在周五下午。 二、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参加人员为学院党委委员,根据需要扩大到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等。 三、政治理论集中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则由副书记主持。 四、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学校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4日

法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法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提高学院广大教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更好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每月1次,具体安排在周五下午。 二、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参加人员为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中学习由学院党委宣传委员主持。 四、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文件和会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4日

法学院党支部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表
法学院党支部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表   时 间 学  习  内  容 学习形式 备 注 2月     传达学习《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法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钉钉APP视频学习   防疫期间 3月     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钉钉APP视频学习 防疫期间 4月     学习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4日

法学院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
法学院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   一、总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提高广大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觉悟,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领导 支部书记对负责安排、主持、坚持党支部的理论学习,支部宣传委员负责学习材料准备,通知学习时间、地点,做好考勤,做好学习记录及保管、整理学习档案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4日

周相卿
周相卿,男,内蒙古宁城县人,法律人类学博士。贵州民族大学二级教授,法学博士生导师。省管专家、享受贵州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主要研究法理学,重点研究法律人类学。中共贵州民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主任。 出版个人专著:《黔东南雷公山地区苗族习惯法研究》,2016法律出版社出版;《黔东南雷公山地区国家法与苗族习惯法关系研究》,2014民族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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