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成,男,1981年6月生,江苏省盐城市人,法学博士。贵州民族大学教授,法律史学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法律史学、民族法学。
2006年7月,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7月,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7月-至今,在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工作。
兼任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出版有《西南民族传统法文化的历史与现状考察》(民族出版社2010年版)、《清代贵州苗疆的法律控制与地域秩序》(九州出版社2013年版)等专著2部,合著有《清水江文书・土地关系及其他事务文书》(贵州民族出版社2011年版)、《清水江文书・林业经营相关文书》(贵州民族出版社2012年版)、《清水江文书・清江四案研究》(贵州民族出版社2014年版)、《黔法探源》(贵州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西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等多部,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