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规定及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经考生自主填报、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及复试通知等规范流程,我院202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名单已确定,现给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个人申请发送至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邮箱:657166742@qq.com。
特别提醒: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202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已发布在我院官网(https://fxy.gzmu.edu.cn/info/1057/1913.htm),各位考生需按照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其他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请密切留意我校研究生院与我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