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为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工作原则。
(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二)公正、公平、公开;
(三)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管到位;
(四)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
(五)严格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二、组织管理
成立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及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监督小组负责),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整个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公布复试分数线
我院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具体分数线见下表: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法律(法 学) |
311 |
41 |
62 |
|
法律(非法学) |
(二)调剂计划
2021年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专业研究方向 |
拟招收人数 |
|
|
030100 |
法学 |
035102 |
法律(法学) |
45 |
|
(三)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录取办法
法学院根据学校制定的《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法学院制定的《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将拟定的复试考生名单、《法学院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办法》报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法学院网站公布。
四、报到与复试
(一)报到时间
考生报到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8:30至18:00。
(二)复试时间、方式、内容
1.笔试(线上线下)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9:00至11:00。
2.面试时间
考生复试(面试)时间:2021年4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凡发布复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参与复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每位考生复试总计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复试。
线上复试。远程网络复试软件使用钉钉复试系统及腾讯会议。考生应提前下载安装钉钉至电脑,使用调剂申请时所留电话号码注册激活钉钉,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至手机,考生应在无杂音、无其他人的封闭场所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经法学院现场审核确认)。复试中考生应全程开通摄像头和麦克风,事先进行必要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复试演练。
复试过程中,考生双手、个人影像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携带耳机等与外界联络设备;并不得有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播、录屏等录制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核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线下复试(面试)
复试内容与线上考生一致,复试方式现场报到时见具体安排表。
(1)笔试
A.线上笔试。由线上监考老师将试卷通过钉钉会议发送给考生,考生在全程监控下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制作成PDF文档,通过钉钉会议发送给监考老师。
B.线下笔试。现场报到时通知。
主要为专业知识测试。
(2)面试
线上考生于2020年4月12日下午2:30—5:30进入钉钉复试系统等待逐一调试;
线下考生按照正常报到复试流程
具体要求:
①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③复试内容一致、评分标准一致、考核时间一致。
4.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
(1)复试科目。范围如下: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型)复试科目一览表 |
专业、研究方向 |
复试笔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 |
备注 |
-035102法律(法 学) |
民法学、刑法学 |
①宪法学②行政法学 |
法学院咨询电话 张老师:0851-88674165 |
(2)主要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C.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听、说外语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外语为主)。
② 综合素质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
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察。
B.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D.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复试顺序
线上考生按照发送材料顺序确定复试顺序,专业复试与英语复试同时开展.
线下考生现场随机抽取复试序号,考生的专业复试与英语复试同时开展,交叉进行。
6.复试分值(总分为300分)
复试总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①大学期间学业成绩:依据考生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各种学业获奖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往届生本科毕业论文或应届生毕业论文(或摘要及进展报告)、公开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等,评定学业成绩,满分30分。
②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③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70分。其中,专业素质140分,由专业面试考官5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3位考官打分的平均分为该生成绩。外语能力30分,由3个考官打分,3位考官打分的平均分为该生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7.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本专业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8.复试成绩公示
我院将在复试结束之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在法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复试成绩。
9.复试信息公开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在复试前汇总并公布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法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法学院网站公布。
10.复试规范
(1)复试工作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基本规范及流程》执行。
(2)笔试工作中的命题、制卷、保管、考试和评卷等工作及面试试题命题、制卷、保管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版)》予以操作。
(3)复试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复试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疫情防控措施
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贵州民族大学《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复试考生须全程佩带口罩,包括报到、笔试、面试等校内复试各环节。
特别提醒:
考生现场报到时,须提交《个人防疫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贵州省外考生及复试前14天有省外、境外出行经历的省内考生,报到时还须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结果证明或接种新冠疫苗证明。
六、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号)要求执行。进入法学院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应体检,体检由考生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考生应将体检报告于学院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0日内扫描制作成PDF文档,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69648947@qq.com。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号)的要求,我省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3×50%。即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徳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髙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复试合格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录取程序
复试结束后,法学院立即将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录入登记表,并立即确认录取意见;经核对无误后,将《拟录取名单汇总表》书面文本一份及复试记录表(加盖公章)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法学院在网上正式公布当年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四)不予录取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考生体检不合格者;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成绩,其中任一项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5.考生弄虚作假,查验属实者;
九、复议和监督
(一)招生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对法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法学院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全过程(包括复试前、复试过程、复试后的档案整理)的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在法学院网站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按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议程序办理。
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诚信复试。复试开始前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全面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禁止行为。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十一、解释
本细则由法学院负责解释。本细则与国家、贵州省及贵州民族大学学校相关规定、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贵州省及贵州民族大学学校相关规定、政策为准。
十二、申诉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工作组(纪委监察室)电话:0851-83610130,782059938 @qq.com
联系人:程军电子邮箱:gzmu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8674165
联系人:张老师电子邮箱:969648947@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yjsy.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网:http://fxy.gz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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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