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法学)第一志愿拟录取名单补充公告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法律(法学)专业考生普克树,符合我院《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的拟录取规则,现予以公示(拟录取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4月12日——4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工作日)内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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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851-88674165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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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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