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贵州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公正、公平、公开;
(三)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管到位;
(四)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
二、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一)复试分数线
表1 2022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法学 |
325 |
43 |
65 |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251 |
30 |
45 |
表
表2 2022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法律(法学) |
325 |
43 |
65 |
|
法律(非法学) |
325 |
43 |
65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251 |
30 |
45 |
|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10分。 |
(二)招生计划
法学院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分配
(三)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三、资格审查
考生线上复试前须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一)提交材料方式
将下述材料的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首页须做好目录),并按“专业+准考证号+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学术型硕士发送到:985061661@qq.com;专业型硕士发送到:657166742@qq.com)
(二)提交材料时间
2022年4月3日前
(三)提交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须备材料(前9项必备)
(1)《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电子照片)。
(3)初试准考证。
(4)本人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页,正反页应在同一页)。
(5)学生证或毕业证和学位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学生证(本人信息与注册信息在同一页);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④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6)学籍学历在线认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
(7)成绩单。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③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所修学分的证明;
④同等学力考生:证明本人达到本科学历的材料(如外语过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8)《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如实填写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往届生档案存放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则可盖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公章;应届生可盖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公章)。
(9)已成功缴费截图
(10)公开发表的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
(11)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
(12)与专业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证明材料。
(13)参与县级以上社会实践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报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简称“双少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
父母户口簿(要求户口簿首页,父、母户口页)、本人户籍证明 (或户口簿本人页 )、父母身份证、所在院(系)介绍信(证明考生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身份)、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件5)。
(2)在职往届毕业生:
父母户口簿、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单位工作经历及同意脱产学习证明、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件5),提供近三个月流水账。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享受政策加分考生
(1)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个人信息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名单中,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未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出具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3)享受政策加分考生所加分值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执行。(含统招本科结业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专科生)
【特别提示】
1.若丢失身份证,需由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证明,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若丢失学生证,需所在学校学籍部门出具证明,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要通过电子文档的形式在网上提交材料的原件核验。
一经录取,考生入学时须携带相应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所有原件,法学院将核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网上的材料,若与原件不符或不实,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演练时间:2022年04月0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见附件3、附件6)
(2)正式复试时间:2022年04月03日
4月3日 |
8:30-19:00 |
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组 |
学术型硕士上午考生名单1-35号(面试顺序系统随机);下午36-69号(面试顺序系统随机) 同等学力加试《宪法学》、《行政法学》 |
法律(法学)研究生复试组 |
专业型硕士法律(法学)上午考生名单1-30号(面试顺序系统随机);下午31-49号(面试顺序系统随机) 同等学力加试《宪法学》、《行政法学》 |
法律(非法学)研究生复试组 |
专业型硕士法律(非法学)上午考生名单1-35号(面试顺序系统随机);下午36-64号(面试顺序系统随机) |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完成后,同等学力考生立即进行线上加试,考试时间1小时。 |
(3)我院线上复试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https://yz.chsi.com.cn/login.jsp 远程面试后台管理),备用钉钉、腾讯会议系统。考生线上复试相关要求(见附件3)。
【温馨提示】复试考生须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提前下载好考试软件,自备复试考生端视频设备,以免影响参加复试。
个人仪表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同时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考生双手、个人影像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与外界联络交流;并不得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播、录屏等录制行为,除复试系统之外的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如有违反,一经核实,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的主要内容
通过随机提问的方式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听、说外语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外语为主)。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察。
(2)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等情况;
(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人格健全、心理健康状态。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1)学术学位
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素质9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2)专业学位
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素质9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本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成绩在我院网站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四)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按照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
五、调剂
调剂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学院网站。
六、录取
(一)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百分制)。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若有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须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我院邮箱:
【学术型硕士发送到:985061661@qq.com;专业型硕士发送到:657166742@qq.com】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七)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公布10个工作日。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院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缴费流程(见附件4)
八、监督和复议
(一)招生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对本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监督工作组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要及时在研究生院及我学院网站公布。
(四)处理违规违纪制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实行复议制度。按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议程序办理。对考生的投诉和申诉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及时上报学校。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复试正式开始前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
2.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我院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复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4.定向录取的考生在读期间一律不办理解除定向协议手续。
5.本细则由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本细则若与国家及贵州省及学校相关政策不一致,则以国家及贵州省及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十、申诉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电话: 0851-83610186 ,邮箱:985061661@qq.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邮编:550025
网址: http://fxy.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3: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设备要求及操作手册
附件4: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附件5:定向协议书
附件6: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设备要求及操作手册
附件7: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线上”复试考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