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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法学院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媒体排查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3日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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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办公室

关于开展新媒体排查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科室、各班级:

为进一步摸清我院新媒体运维情况,规范新媒体管理,促进新媒体健康发展,根据学校巡视巡察整改和学院主题教育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开展新媒体排查登记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媒体排查登记备案的范围

新媒体指以学院、科室、班级、支部、老师、学生名义建立,用于处理公务或工作的微博、微信、微视频、网络视频直播、QQ群、APP移动客户端等。

二、新媒体排查登记时间安排

5月15日前,完成新媒体排查登记工作。

三、新媒体排查登记备案工作要求

1、各科室、各班级要认真排查,不漏报、不瞒报。

2、认真填写《法学院新媒体排查情况登记表》,按时发694118025@qq.com

3、去年底已排查并上报学院的新媒体,本次可不再重复排查上报。

4、待学院审查后,发放《法学院新媒体备案登记表》,进行备案登记。

特此通知

附件:《法学院新媒体排查情况登记表》

                 法学院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