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办公室
关于开展新媒体排查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科室、各班级:
为进一步摸清我院新媒体运维情况,规范新媒体管理,促进新媒体健康发展,根据学校巡视巡察整改和学院主题教育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开展新媒体排查登记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媒体排查登记备案的范围
新媒体指以学院、科室、班级、支部、老师、学生名义建立,用于处理公务或工作的微博、微信、微视频、网络视频直播、QQ群、APP移动客户端等。
二、新媒体排查登记时间安排
5月15日前,完成新媒体排查登记工作。
三、新媒体排查登记备案工作要求
1、各科室、各班级要认真排查,不漏报、不瞒报。
2、认真填写《法学院新媒体排查情况登记表》,按时发694118025@qq.com。
3、去年底已排查并上报学院的新媒体,本次可不再重复排查上报。
4、待学院审查后,发放《法学院新媒体备案登记表》,进行备案登记。
特此通知
附件:《法学院新媒体排查情况登记表》
法学院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