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欢迎报考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前身为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创设于1986年,同年开始招收本科学生,2004年更名为法学院。根据艾瑞森《中国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报告》,2017、2018、2019年,我院法学专业均被评为四星级,属区域一流、中国高水平专业,并列全国第35名。根据2017年邱均平《中国大学学科评价报告》,我院法学学科排名第83名,进入全国前30%;我院研究生教育在全国排名第55名。2017年,我院法学学科获批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法学专业获批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专业。
法学学科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教师58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34人,高级职称人数占专职教师总数的91%。博士29人,占教师总数的50%,在读博士研究生8人。博士生导师11人,硕士生导师44人,校外兼职硕导70人,特聘外籍教授2人、贵州省核心专家2人,省管专家2人;贵州省第一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4人;担任贵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等省级决策、咨询专家21人次;市县级咨询专家23人次。贵州省高等学校章程审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4人;担任省级以上学术团体理事以上兼职40多人次,人民陪审员11人,82%的教师具有司法职业背景,96%的高级职称为本科生授课。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贵州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挂靠我院。
法学学科拥有良好的学科平台。现有15个省级以上学科平台,是贵州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贵州省专业综合试点改革项目实施单位。从2002年至今,法学院获得了贵州省重点学科(2002年)、贵州省特色重点学科(2011年)、教育部第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拥有贵州省示范性专业1个(法学专业,2005年)、省级精品课程1个(刑法学,2007年)、省级教学团队1个(民族法学教学团队,2009年)、省级实训中心1个(贵州省民族法治教学实训中心,2009年)、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民族法治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009年)、省级研究生工作站3个(审判专业、律师专业、检察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2003年、2004年、2016年);省级研究中心2个(法治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贵州省世居少数民族研究中心,2009年、2007年);建有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刑事侦查实验室、证据实验室、地方立法实验室、诉讼流程实训中心、32个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等教学科研平台。
法学院现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培养体系。重点培养满足国家与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和高层次法学人才。
从2016年起,本科在一本线上招生,现在校本科生600多人(含留学生4人)。
从2004年起,我院就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培养刑法学硕士研究生,2007年获得刑法学、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从2014年起,我院接收来华留学研究生。法学学科已在10个二级学科方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我院已培养研究生1000余人,在校研究生400多人,其中,博士生16人(含留学博士生1人),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19人。
2012年,我院以法学、民族学、社会学为支撑,共同申报获得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服务于国家特殊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授予权。其中,法学院在社会管理法治建设方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率先实现了贵州法学博士研究生招收零的突破。
我院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已与美国、新加坡、德国、我国台湾等高校建立教师互访、学生互派关系,每年派出师生开展交流学习。
法学院人才质量较高,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法学院以“立足贵州、面向西南、辐射全国,建成国内民族院校一流法学院”为发展目标,以“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培养法治建设人才”为培养目标。坚持以提升教学质量为一个中心,坚持以品格塑造与知识传授为二个重点,坚持理论学习与能力培养、课堂学习与课外实践、现时教育与未来发展三个并重,分审判、检察、律师、企事业法律事务四个方向培养学生。近年来,为加强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养成,法学院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探索开设了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卓越法官班、卓越律师班,探索案例式、问题式、诊所式教学,取得了突出成效。
30多年来,法学院已为社会输送7000多名本、硕学生,奋斗在祖国各地,已成为各行业的主力军,成为贵州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涌现出了全国十佳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干部”、全国模范法官、全国道德模范(提名)、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级英模、公安部二级英模等杰出校友。法学院已成为贵州法治建设人才培养重要基地、科学研究前沿高地、决策咨询重要智库。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欢迎你,只愿为你扬起风帆,助你驶向梦想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