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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基地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与丹寨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建立“教学实习基地”挂牌仪式

  •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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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4下午,在一片掌声中,我院党委书记盘淼教授、党委副书记封贵平教授,教师马良全副教授,走进了丹寨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一是为了看望在检察院实习的同学们;二是为与丹寨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教学实习基地签约暨挂牌仪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参加座谈会的人员有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党委书记、检察长刘宗凯,副检察长雷泽良,副检察长唐永海,纪检组组长师定旗,政工科科长王定玺,办公室主任曾云霞以及各部门实习生指导老师,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盘淼教授、党委副书记封贵平教授、教师马良全副教授,还有在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实习的2011级吴俊洁等六名同学。

在座谈会上,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党委书记、检察长刘宗凯检察长首先发表讲话,他介绍了为安排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来实习的六名同学的学习、工作、生活做了一系列的条件准备,同时,检察院为更好地与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建立学生教学实习基地也经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组织保障工作,并希望双方能够长期合作下去,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开展积极有益的工作;随后实习生指导老师也对在座的实习生的学习情况进行了介绍并给予了较好的评价,认为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来的学生勤奋好学,进步较快。

接着实习生们在座谈会上踊跃发言,表示充分利用实习的机会,虚心向检察院的领导老师学习,通过本次实习,学到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同时也深深地感谢了检察院的所有领导们的关心指导和帮助,他们普遍认为在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实习就象在家一样,各方面都很温暖,学习、工作、生活都充满理想和信心。

法学院党委书记盘淼同志发表讲话:对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党委、行政对实习生实习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了周密的工作安排,为学生实习创造了优厚的学习条件,代表法学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在丹寨县人民检察院能够建立实习基地得到各方面工作的支持也表示深深的敬意!并希望通过实习基地的挂牌和建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探索深化法学人才培养和法治科学研究拓展合作领域奠定了相互的合作空间。

 

座谈会结束后,法学院党委书记盘淼同志和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刘宗凯检察长在签约仪式上签署了教育培训协议,并举行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学实习基地牌匾交接仪式。

最后,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领导及实习生与丹寨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及指导老师进行了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