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我校法学院与罗甸县人民法院举行“教学实习基地”合作协议签约、“实习基地”授牌仪式。我校法学院院长宋强、党委书记盘淼、研究生院院长索洪敏,罗甸县人民法院院长何腾荣、副院长王明权、李运刚、执行局局长李磊出席。仪式由罗甸县人民法院院长何腾荣主持,法学院傅贤国教授以及在罗甸县人民法院实习的10名学生,罗甸县人民法院部分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罗甸县人民法院将为法学院的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实物信息及案件资源,并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作为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学生实训实习的指导、培训、监督和管理等。此外,双方约定根据实际情况,法学院安排理论功底深厚的教师,法院安排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官共同开展课题研究。
目前,法学院已经在法院、检察院以及律师事务所设有30个教学实习基地。这些实习基地的设立,将为法学院学生提供了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司法实践的平台,有利于法学院培养理论知识扎实、应用能力过硬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