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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

法学院党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4日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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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提高学院党委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着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每月一次,具体安排在周五下午。

二、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参加人员为学院党委委员,根据需要扩大到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等。

三、政治理论集中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则由副书记主持。

四、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原则上按照学院党委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组织每次集中学习。

五、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实地参观、个人自学相结合,以集中学习研讨为主。

六、政治理论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具体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考勤结果作为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年终考核、述职考核、评优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集中学习缺席人员需补学,以自学方式完成,自学情况书面报告存档备查。

八、党委宣传委员负责集中学习记录,收集学习补学书面情况报告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