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顺利举行
我院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于2019年5月17日顺利举行。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宁立标教授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并主持答辩会,答辩委员会委员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陈朝伦,贵州省司法厅原巡视员、中国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贵州分中心主任季林,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教授(导师),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宁立标教授,贵州民族大学校纪委副书记周相卿教授,贵州民族大学教育评估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潘善斌教授,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王国勇教授,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帆教授担任。我院副教授向鹏博士任答辩秘书,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和导师参加了答辩会。
首先,博士生导师,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教授对答辩人刘洪瑞同学的培养情况和取得的相关成果进行了介绍。接着,我院博士研究生刘洪瑞就学位论文《西南民族地区市场监管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及对策建议: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例研究》进行了个人成述,汇报了其研究背景、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结论、创新点和不足之处以及今后的研究展望。
其次,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对该论文选题的科学性、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给予了较高评价,并针对论文内容与汇报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点评与质询。刘洪瑞同学对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回答,并表示将吸收各位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继续修改完善学位论文。
最后,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宁立标教授进行点评。经过答辩委员会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宁立标主席宣布刘洪瑞同学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建议授予社会学博士学位,并向他表示祝贺。刘洪瑞同学是我院首位顺利通过西南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研究方向答辩的博士研究生,这标志着我院研究生培养水平迈向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