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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范例)

  •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4日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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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

《��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中文名称:��法学 课程英文名称:

课程类别:必修课题(选修课程) 课程编号:

课程归属单位: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 制定时间:

第一部分 大纲说明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性质:《证据法学》是我院《学分制管理规定》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应用型的本科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设置的指定选修课;是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据的特征、运用规律、方法及证据法律规范的科学。

与其他部门法学相比,证据法学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主要包括:①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诉讼中运用证据的规律;②古今中外各种证据制度和理论;③三大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证据的规定;④研究上述三个方面的现状、解决思路。应从国内和国外,历史和现状予以综合讲解,坚持“洋为中用”,“古为今用”,“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以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证据法学体系。

任务:通过本门课程的教学,应使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证据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证据制度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熟悉与证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培养学生的证据法学理论研究素养,提高学生运用证据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适应司法实践工作和有关理论研究的需要。

二、课程教学要求

1.正确认识和理解本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是学好本课程的关键,要认识到,《证据法学》是“三大”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学好证据法学,诉讼活动及案件的质量才有保障。

2.学习的过程中,要根据大纲的教学要求,按照三个层次,即“了解”、“领会”、“掌握”,分清轻重,把握重点,以求学全学精。

3.学习要紧紧围绕“三个基本”,即每章节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打好基础,在理解的基础上,再联系实际,以求运用。

4.鉴于本课程属应用学科,因此,在学习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紧密联系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活动中,各个阶段各个程序中证据的运用,而生动活泼的学习。

三、课程适用专业与学时

本课程大纲适用于法学全日制四年本科专业,学时为36学时,其中,教师授课32学时、模拟法庭2学时、学生案例讨论2学时。

四、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证据法学》是以《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为基础建立的一门独立学科。学生在学习本门课程之前,要对上述其他学科的知识有较好的掌握。教学或学习中应注意本学科与上述学科的课程的相互衔接、区别与联系,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门课程。

五、使用教材

卞建林主编:《证据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六、推荐阅读书目:

(一)参考书目:

1.樊崇义主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卞建林主编:《证据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樊崇义主编:《刑事证据法原理与适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5.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陈光中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专家拟制稿》,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7.何家弘主编《证人制度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8.刘品新主编《美国电子证据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9.李国光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10.张树义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释评》,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二)参考法规

在证据法学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应注意了解掌握以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行政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七、课程教学方法

《证据法学》属应用性学科。应此在教学中除采用历史考察、分析比较等常用方法外,应重点强化实证研究方法:

1.应在系统、全面、准确地阐述证据法学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客观地介绍我国的司法实践现状,分析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造成的原因,改进有办法。让学生既充分掌握理论知识,又十分清楚实践操作。

2.重点突出案例教学。一方面在教学中应较多地介绍古今中外的证据法案例并进行案例评析,以案说法、说理;另一方面选择典型案例,让学生自己分析、讨论,以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3.在教学过程中,应播放证据法学的典型案例,让学生分析,并设置模拟法庭,让学生亲自实践,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部分 教学要求与教学内容

第五章 证据的概念和意义(1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证据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深入理解和把握证据的意义。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

一、证据与诉讼证据;

二、与证据概念相关的几个基本概念。

第二节 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一、证据的客观性;

二、证据的关联性;

三、证据的合法性。

第三节 证据的意义

一、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

二、证据是对公众进行法治教育的工具。

重点难点:

重点:证据的概念;与证据相关的几个基本概念。

难点:证据的特征;证据的意义。

思考题:

1.何谓证据?证据有哪些特征?

2.诉讼证据有哪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