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同学毕业论文已答辩完毕,为保证论文整体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正文格式按照我院网页公布的格式为标准规范。
二、注意各项表格填写正确,不得前后矛盾。
三、毕业论文于2012年6月15日前由各班统一提交教学秘书科,并提交论文、导师指导过程全纪录电子版一份。
经审查论文格式不符合要求或不提交论文导师指导过程记录电子版的,不予颁发学位证书。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