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元富,男,1973年12月生,福建省上杭县人,法学学士。贵州民族大学教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民族法学。
1997年6月,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2000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进修。
2001年9月至今,在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任教。
中国法学会会员,兼任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贵阳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等。
在《广西民族大学学报》《贵州民族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20多篇;主编、参编著作25部,参编教材4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子课题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项目、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专项资金项目1项、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项目1项目,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1项、贵州省软科学项目1项及横向项目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