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昕,女,1983年8月生,贵州省贵阳市人,法学博士。贵州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法学理论、法人类学、地方立法、婚姻家庭法学。
2012年6月,获贵州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20年12月,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001年9月-2016年10月,在贵州省贵阳市太慈桥小学工作;2021年6月-至今,在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工作。
兼任贵州省法学会宪法法律学研究会理事会理事、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北京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在省人大法工委跟班学习,并先后在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做过调研成果转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参与省级多个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地方性立法工作,有丰富地调查调研、撰写相关情况报告、提供咨询建议、起草地方性法规经验。
擅长从法理学、法人类学角度研究民族地区相关问题,在综合利用历史文献和田野调查资料,挖掘文化理论,总结历史逻辑方面基础扎实、兴趣浓厚。发表学术论文若干,出版个人专著1部,参编学术著作2部,主持省级以上课题1项、厅级课题2项。
获青教校级二等奖,获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服务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