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墅艳,女,1978年3月生,汉族,甘肃天水人,法学硕士;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学,法律英语、合同法学。
2006年7月获兰州大学经济法学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至今在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任教,贵州省法学研究会会员。2011年12月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任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英语水平达到CET六级,口语B级,2008年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5考试,PET5成绩主要用于选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时参考,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5五级合格证书,口语成绩为满分5分。任教以来从事法律英语、合同法双语、经济法的授课工作,2014年参加全国高校双语教学与师资队伍建设研修班,在职期间发表学术论文14 篇,主持国家民委法学双语教改项目1项,主持校级、省级项目4项,参与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的制定,论文《民族地区高校法学专业双语教学探析》获2008年贵州省法学会论文评选三等奖。2014年获得校级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