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智文,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浙江浦江人,中共党员。现为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学、民族法学。
先后于2006年7月和2015年7月在中央民族大学获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7月-2016年10月,在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工作(其中,2009年5月-2010年5月在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街道办事处挂职任街道工委书记助理);2016年11月至今,在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工作(其中2017年5月-2018年5月在清镇市人民法院挂职任副院长)。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民族地区资源开发中的少数民族就业权保障研究”、司法部项目“民族地区易地扶贫中的就业权保障问题研究”、国家民委项目“少数民族就业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机制研究”、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婚姻中夫妻权利配置的法经济学分析”等5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项目、国家民委项目等多项纵向项目,参与《六盘水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条例》等多部地方立法起草工作,参与贵州省检察体制改革第三方评估项目等多项法治评估项目。在《法学杂志》、《贵州民族研究》等核心刊物发表《对中国反垄断法草案>的内容评述和修改建议》、《少数民族就业权法治保护现状及其完善建议》等学术论文10余篇。副主编、参编《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管理自治权研究》、《贵州法治蓝皮书・织金司改(2017)》、《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权益保障研究》、《贵州省检察体制改革第三方评估报告》等论著多部。
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会员、贵州省法治研究和评估中心特约研究员,入选贵州省首批大学生创新教育导师人才库。
曾获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二等奖,北京高校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