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主页|
您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师资队伍 > 硕士生导师 > 正文

硕士生导师

胡卫东

  •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2日 10:29
  • 点击数:

说明: IMG_256

胡卫东,男,1979年1月生,河南省安阳县人,法学博士。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生导师,贵州黔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研究:民商法学和民族法学等。

2001年6月,获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6月,获广西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1年6月,获云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001年6月-2002年6月,在洛阳师范学院工作;2006年7月至今,在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工作。

兼任贵州省法学会公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等。

在《广西民族大学学报》、《河北法学》、《宁夏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0多篇。出版个人专著1部,主编参编教材5部。主持国家社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3项、厅级及学校项目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