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岩砚,女,1980年4月生,河北省邯郸市人,法学(硕士),贵州民族大学讲师,主要研究刑事诉讼法学;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本科管理办公室教学秘书。
2013年7月,获贵州民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2006年9月-2009年12月,在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公安分局工作;2014年1月-至今,在贵州民族大学工作。
在《贵州民族大学学报》、《贵州大学学报》、《教育文化论坛》、《警官职业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6篇。参编《刑事诉讼法综述》1部,主持厅级课题2项,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次, 研究成果主要涉及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强制措施,检察制度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