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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刘伟琦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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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琦,男,1981年10月生,河南太康人,法学博士。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犯罪学。

2005年6月获河南理工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10年6月,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6年6月,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16年12月至2020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从事职务犯罪方向博士后研究。

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贵州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贵州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委员。曾挂职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出版学术专著1部,在《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北方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贵州省领导圈示课题、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多项课题。

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获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贵州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各1项;主持的《刑法学总论》获贵州省第二批省级“金课”(一流课程)。

   刘伟琦副院长负责学院本科生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实习实训、资产管理工作。分管学院本科生培养科、研究生培养科。联系研究生第一党支部、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履行学院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安全稳定和宗教工作“一岗双责”职责;对分管的各项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所分管科室负责人和联系党支部书记履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安全稳定、信访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