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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

2017年06月23日 21:37  点击:[]

    为增强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和提高在职审判干警的科研、业务素质,我校法学院经过多次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酝酿协商,达成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协议。

20141017日“法学院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协议签字和实习基地授牌仪式”在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出席仪式的有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兴文同志、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吴建忠同志,党组成员、副院长陆川同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江友福同志、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荣波同志、法学院党委书记盘淼教授、副书记封贵平教授等同志及我院在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实习的9名学生。 会议由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江友福同志主持。

(会议现场)

签字仪式上,吴建忠副院长首先对我院领导一行及实习学生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毕节市法院系统的基本构成情况和审理案件情况。

(领导签字)

接下来我院盘淼书记首先对战斗在一线的司法部门同志致以崇高的敬礼,对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为我院学生提供了实习平台表示衷心感谢,并介绍了法学院基本概况,办学思想,希望通过双方的合作,提高我院教学质量,为培养司法实践接班人,为依法治省进程培养合格人才。

(领导互换协议)

黄兴文院长表示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积极加强和深化与法学院的合作,希望法学院老师给毕节市法官进行理论培训,指导其开展调查研究,同时会努力创造条件做好学生实习等工作,黄院长还介绍了法院的基本工作内容及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年度内受理案件特点,同时对我院实习学生提出了作为法律工作者要坚定理想信念,有为民情怀、良知和道德、正确的思维、强烈的意识、较强的能力和素质、廉洁自律、踏实工作等八个方面的要求。

同时,参加会议的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荣波同志也介绍了我院在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威宁县人民检察院、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及黔西县人民检察院实习学生的情况,他表示,我院实习学生能遵守纪律,服从单位安排,能按照各检察院的要求开展实习工作,并表示检察院会尽量创造实习条件,使学生学有所成,同时他以一名民大校友勉励我院学生,希望我院学生能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实习。

我院封贵平副书记发言表示我院学生大学四年的司法实践环节,由学院安排到司法实践部门,希望学生能到基层锻炼,使同学们将大学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知识,这对学生毕业后顺利开展工作,在工作中不走弯路,不犯错误奠定基础,同时表示下一步我院会与中院对双方的培训和课题合作具体事项进行商议。

最后,双方进行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结束后,由我院盘淼书记向法院黄兴文院长授“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牌。

(领导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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